最近接到幾個人資夥伴遇到的工作難題,問我公司的招募流程應該是由人資部門面試;還是人資初試用人單位複試。如果確定錄用,那會以公司的薪資職等表中所設的條件來核薪(ex.經驗與學歷等),還是以用人單位的需求為主? 另外,員工教育訓練應該是由人資負責,還是由部門負責呢?但往往人資安排的課程請他們來上課都要三催四請…?他們想要瞭解其它公司的作法…..?
對於上述人資夥伴所詢問的問題,我並沒有正面回應應該要如何作比較好,參考別家公司的人資作法的確是一個方法,但更重要的是人資夥伴在規劃人力資源相關制度或是活動時,建議應該抓住一個原則:”以客為主,以終為始”。這個論點我相當認同,人資作招募或是辦理訓練就是要幫助公司協助部門主管補到可用之人,幫助他們的員工能夠立即上線,人資的顧客就是公司部門主管與員工,以他們的需求規劃相關人資作業,是協助他們而非造成他們困擾,如有制度上設計考量也應妥善溝通,非一意孤行易造成抱怨。就我的觀點所提出的問題還是盡量用人單位的意見為主,當行不通再來進一步溝通討論解決對策。至於如何作到”以客為主,以終為始”,那就是要掌握關鑑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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